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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扬州韩绰判官(第1页)

【寄扬州韩绰判官】

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这首诗是诗人杜牧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前人诗词中写扬州的名篇之一,历来为人们所传诵。扬州是杜牧的旧游之地,他在作客江南时,仍眷恋着扬州的繁华旖旎,于是他把这种怀念之情写给了在扬州的朋友韩绰判官。韩绰生平不详,杜牧在大和年间曾在淮南节度使牛僧儒的幕中作过掌书记,杜牧与韩绰当为熟友,杜牧另有《哭韩绰》一诗。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在诗歌的开首二句,诗人挥笔写下深深留映在脑海中的江南美景。首句先从大处落笔,抓住了江南风光,青山迤逦,似与天接,绿水迢迢,蜿蜒如带。不仅如此,时令虽已是深秋,但江南大地依旧山青水秀,景致不减春色。诗句中的“隐隐”与“迢迢”两组叠字的运用,传达出江南绿水青山温柔妩媚的神韵,也表明江南的山水此时此刻离自己是相当之遥远。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江南的诸多景致留给诗人印象最深的则是二十四桥上观赏明月,徐凝在《忆扬州》诗中曾道:“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可见扬州的明月之夜是何等的迷人。诗歌最后以玩笑调侃的笔调问老友韩绰是否在这深秋之夜,皓月高悬之际在何处教那些歌妓吹箫呢?关于“二十四桥”,有两种说法,一说是扬州的二十四座桥,宋朝沈括的《梦溪笔谈》中言:“扬州在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一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记者有二十四桥。”沈括还列有二十四桥的名称。另一说认为就是一桥名,即吴家砖桥,因古时有二十四位美女吹箫于桥上而得名。“玉人”,原是指容貌如玉之美,《世说新语》与《晋书》都有记载裴楷、卫两人有“玉人”之称,亦可指女子,韦庄《秋霁晚景》:“玉人襟袖薄,斜凭翠栏干。”此处指的是韩绰。

这首诗歌能用最为简单的语言写出最富有特色的事物,并能激发人们的联想与想象;而在抒情方面,并没有直接抒情,但却含蓄着最蕴藉的感情,前人说这首诗是杜牧“厌江南之寂寞,思扬州之欢娱,”从诗歌中表现出来的情感来看,这说不无道理。

赠别二首(其一)

杜牧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文学艺术要不断求新,因陈袭旧是无出息的。即使形容取喻,也贵独到。从这个角度看看杜牧《赠别》,也不能不承认他做诗的“天才”。

此诗是诗人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从同题另一首(“多情却似总无情”)看,彼此感情相当深挚。不过那一首诗重在“惜别”,这一首却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引起惜别之意。第一句就形容了一番:“娉娉袅袅”是身姿轻盈美好的样子,“十三余”则是女子的芳龄。七个字中既无一个人称,也不沾一个名词,却能给读者完整、鲜明生动的印象,使人如目睹那美丽的倩影。其效果不下于“翩若惊鸿,宛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曹植《洛神赋》)那样具体的描写。全诗正面描述女子美丽的只这一句。就这一句还避实就虚,其造句真算得空灵入妙。第二句不再写女子,转而写春花,显然是将花比女子。“豆蔻”产于南方,其花成穗时,嫩叶卷之而生,穗头深红,叶渐展开,花渐放出,颜色稍淡。南方人摘其含苞待放者,美其名曰“含胎花”,常用来比喻处女。而“二月初”的豆蔻花正是这种“含胎花”,用来比喻“十三余”的小歌女,是形象优美而又贴切的。而花在枝“梢头”,随风颤袅者,当尤为可爱。所以“豆蔻梢头”又暗自照应了“娉娉袅袅”四字。这里的比喻不仅语新,而且十分精妙,又似信手拈来,写出人似花美,花因人艳,说它新颖独到是不过分的。一切“如花似玉”、“倾国倾城”之类比喻形容,在这样的诗句面前都会黯然失色。而杜牧写到这里,似乎还是一个开始,他的才情尚未发挥尽致哩!

当时诗人正要离开扬州,“赠别”的对象就是他在幕僚失意生活中结识的一位扬州的歌妓。所以第三句写到“扬州路”。唐代的扬州经济文化繁荣,时有“扬一益(成都)二”之称。“春风”句意兴酣畅,渲染出大都会富丽豪华气派,使人如睹十里长街,车水马龙,花枝招展……。这里歌台舞榭密集,美女如云。“珠帘”是歌楼房栊设置,“卷上珠帘”则看得见“高楼红袖”。而扬州路上不知有多少珠帘,所有帘下不知有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但“卷上珠帘总不如”!不如谁?谁不如?诗中都未明说,含吐不露,但读者已完全能意会了。这里“卷上珠帘”四字用得很不平常,它不但使“总不如”的结论更形象,更有说服力;而且将扬州珠光宝气的繁华气象一并传出。诗用压低扬州所有美人来突出一人之美,有众星拱月的效果。《升庵诗话》云:“书生作文,务强此而弱彼,谓之‘尊题’。”杜牧此处的修辞就是“尊题格”。但由于前两句美妙的比喻,这里“强此弱彼”的写法显得自然入妙。

杜牧此诗,从意中人写到花,从花写到春城闹市,从闹市写到美人,最后又烘托出意中人。二十八字挥洒自如,游刃有余,真俊爽轻利之至。别情人不用一个“你(君、卿)”字;赞美人不用一个“女”字;甚至没有一个“花”字、“美”字,“不著一字”而能“尽得风流”。语言空灵清妙,贵有个性。

赠别二首(其二)

杜牧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这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著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至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象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真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出来了。“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就都带上了感伤色彩。这就是刘勰所说的:“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文心雕龙。物色》)。“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的眼里烛芯却变成了“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的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饮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诗人用精炼流畅、清爽俊逸的语言,表达了悱恻缠绵的情思,风流蕴藉,意境深远,余韵不尽。就诗而论,表现的感情还是很深沉、很真挚的。杜牧为人刚直有节,敢论列大事,却也不拘小节,好歌舞,风情颇张,本诗亦可见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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