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警惕药物不良反应
用药的目的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医学上把凡是符合用药目的和能够达到防治疾病效果的作用叫药物的治疗作用,而药物也可对人体产生不良反应,药物的不良反应会给人带来痛苦甚至危害。
副作用
一种药物有好几种作用,当利用其某一作用防治疾病时,其他便成为副作用了。如用阿托品治疗胃痛时,常可出现口干、心跳加快等副作用,用阿司匹林退热止痛时,可刺激胃粘膜使胃部不适,甚至出血或加重溃疡等。对于副作用,可采用合并用药、另选药物或减少剂量等方法加以克服。
毒性作用
大多数药物都有一定的毒性,但在常用量时一般不会出现。只有当用药过量或过久,或因肝肾等有病时,超过人体耐受力而发生毒性反应。如久用链霉素可致听力障碍甚至耳聋;反复应用氯霉素偶可引起造血功能抑制等。毒性作用危害较大,故需提高警惕。应根据病情,合理选药,并严格控制用量和疗程。一旦发生,立即停药,就近医治。
过敏反应(变态反应)
这在少数具有特异体质的病人可发生,常见的是药疹(皮肤发疹)、
皮炎、发热等。极少数可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如个别病人对青霉素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而危及生命。故在用药前应了解有药物的过敏史,有些药须做药物的皮肤试验,注射后还需观察一会,以防发生意外。
继发反应
如长期大量应用作用广的(广谱)抗生素,敏感的细菌被消灭了,而抗药的细菌或霉菌就可大量繁殖,从而产生新的感染。如霉菌引起的鹅口疮,葡萄球菌引起的肠炎等,这些就是继发反应(感染)。因此在使用广谱抗生素时,必须注意剂量和疗程。
此外,尚有少数具有遗传性缺陷的人,服用某些药物可产生溶血反应。这些人的红细胞缺乏一种酶,当服用磺胺、抗疟药伯氨喹啉等时便能出现溶血症。
致畸胎作用
药物对胎儿的损害业已肯定,并引起广泛重视。妇女妊娠早期服用某些药物可造成畸胎,如某些抗肿瘤药、性激素等均可导致胎儿先天性缺损。故妇女在妊娠期(尤其在头三个月中)切不可私自滥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