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将黑风寨密室里那封内奸的亲笔信牢牢记下。
他可是把那封信看了不下数十遍!
每一个字的笔画,力道。
甚至是墨迹的浓淡,都像是刻在了他的脑子里!
而擒这个字,与其他字不同。
笔画繁多结构复杂,是最能体现一个人书写习惯的字之一!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刚才一眼就从中看出了破绽!
那王凌,是在特意伪装笔迹!
而且这伪装绝对是认真钻研过的!
那模仿出的笔迹与原信上的笔迹,简直就是出自两人之手!
甚至连一些书写习惯。
比如提笔的角度,顿笔的力度,都做出了细微的改变。
但……还是百密一疏啊!
一个人的笔迹,就如同他的指纹。
无论如何伪装,都会下意识的转折和连接处,总会暴露出他最原始的习惯!
王凌,还是太嫩了!
想到这里,姜恒没忍住,仰头将碗中浊酒一饮而尽,随即发出一阵畅快淋漓的大笑声。
“哈哈哈哈!痛快!”
大胡子等人不知他所想。
见他如此豪迈,还以为姜恒也是为能从炮灰营之中走出而高兴,更是被这股情绪所感染。
几人对视一眼,极为懂事地再度给姜恒倒上一杯浊酒,然后齐刷刷地端起自己的酒碗,共同敬酒。
“大哥!俺们几个的命都是你给的!”
“要不是你,俺们现在早就在哪个坑里变成一把烂骨头了!”
“如今多亏大哥以震天雷神威将俺们带出,还正式加入了小队,这恩情,说是再生父母都不为过!”
“今日,我们兄弟几人,特敬大哥一杯,以表心诚!”
大胡子涨红了脸,吼得唾沫横飞。
“对!敬大哥!”
瘸子和瘦子也跟着起哄。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