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宝箱
拖着野猪回屯子的路,比进山时艰难十倍。
乔正君用砍刀砍了几根粗壮的桦树枝,剥掉树皮,用绳索绑成一个简易的拖架。
把野猪抬上去——
一个人抬三百多斤的猪,几乎用尽了他所有力气,手臂上的青筋都爆起来。
然后,他把拖架的绳索套在肩上,像纤夫拉船一样,一步步往回拽。
雪地拖行留下了深深的沟痕,从断魂崖一直延伸到山外。
但他不在乎——
今天本来就是“打猎”,打到这么大的野猪,足够堵住很多人的嘴。
孙德龙的人如果看到这些痕迹,只会以为他真的只是来打猎的。
下午三点多,太阳已经开始西斜。
乔正君终于看到了屯子的炊烟,灰白色的,在淡蓝的天空里笔直上升。
刚到屯口,就碰上了几个闲汉——
王老三的侄子王二狗,还有下沟屯来走亲戚的两个年轻人。
三人正蹲在路边抽旱烟,看到野猪,眼睛都直了,烟杆子差点掉地上。
“我的娘咧,正君哥,这、这是你打的?”王二狗结结巴巴地问。
“断魂崖那边打的。”
乔正君抹了把脸上的汗,汗混着泥,在脸上糊成一团,“运气好,碰上了。”
“这得有三四百斤吧?”
一个下沟屯的年轻人围着野猪转了一圈,啧啧称奇,
“好家伙,这獠牙!这鬃毛!正君哥,你这是打了头猪王啊!够吃一冬天了!”
消息像长了翅膀。
等乔正君把野猪拖到自家院门口时,已经围了一群人。
有看热闹的妇女孩子,有想买肉改善伙食的汉子,也有纯粹眼红的——
比如刘栋的侄子刘小军,蹲在墙根下,眼睛盯着野猪,脸色阴沉沉的。
乔正君没多说话,从屋里拿出一个大木盆和几把刀。
他开始分割猎物,手法熟练得像干了半辈子的屠夫。
刀顺着关节和筋膜走,避开骨头,很快卸下了一条后腿。
猪腿有他大腿粗,沉甸甸的,肉色鲜红,脂肪层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