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发手里,也拎着一块肉。
刚才抢肉的时候,这孙子不知什么时候也混在人群里,捞走了一块。
他拎肉的那只手,袖口蹭上了一道暗红色的血渍,已经半干。
乔正君眼睛眯了眯。
狼血。
新鲜狼血的气味,在人身上能留很久。
山里人都知道,受了伤、饿疯了的狼,鼻子最灵。
它们记仇,也更记“味儿”。
——尤其,是母狼的味儿。
昨儿夜里剥皮时他就注意到了,两只都是母的,腹部**胀着,正是哺乳期。
母狼带崽,窝不会离得太远。
现在母狼死了,那些崽子……要么饿死在窝里,要么,会被别的狼发现。
而狼群,最护崽子。
一个念头,像毒蛇一样,悄无声息地钻进了他的脑子。
如果让那窝崽子闻着这味儿……
饿急了的崽子,叫声能传三里地。
乔正君嘴角几不可察地扯了扯。
那不是一个笑,更像是野兽嗅到猎物踪迹时,嘴唇无意识的牵动。
他转身进屋,木门在身后“吱呀”一声合拢,将一切窥探隔绝在外。
院墙外,王德发啐了一口浓痰:“妈的,便宜这孙子了。”
孙建军眯着眼,眼神阴鸷:“急什么。肉他分了,人情也断了。往后的日子……长着呢。”
两人对视一眼,转身晃悠着走了。
袖口那道暗红,在晨光里一晃一晃,像道新鲜的伤口。
堂屋里,乔正君坐在炕沿。
林雪卿蹲下身,小心翼翼地解开他腿上的绷带。
三道爪痕狰狞地翻卷着,边缘已经有些红肿发炎。
“这得去卫生所瞧瞧。”林雪卿眉头拧紧了。
“用不着。”
乔正君从怀里掏出赵福海给的烧酒瓶子,拧开盖,递过去,“山里人命硬,这点伤,见见风就好了。
用这个,杀杀菌。”
林雪卿接过瓶子,倒了小半碗,用干净的棉花蘸饱了,轻轻涂抹在伤口上。
烈酒杀进去,大腿肌肉猛地绷紧,牙关咬得死紧,却没哼一声。
林雪卿手下动作,不自觉地又放轻了些。
窗外,日头升高了。
屯子里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起了炊烟,空气里隐隐飘来炖肉的香气——用的,都是从这儿分走的狼肉。
乔正君靠在炕头,闭上眼睛。
弓得抓紧做。
而山里那个狼窝……饿急了的崽子,也该去找沾了血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