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涉外姓名与称呼
(一)外国人的称呼
通常情况下:外国男子称为“先生”(Mr。),外国女子:已婚女子称夫人(Mrs。),未婚女士称“小姐”。冠以姓名、职称、衔称等。如:“斯特朗市长先生”、“甘地夫人”等。
(二)外国人的姓名
1.姓前名后。例如朝鲜、日本(田中太朗)、匈牙利人的姓名。
2.名前姓后。例如英、法、美、俄罗斯等国人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