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春纪·功名
【原文】
由其道,功名之不可得逃,犹表之与影①,若呼之与响②。善钓者,出鱼乎十仞之下③,饵香也;善弋者,下鸟乎百仞之上④,弓良也;善为君者,蛮夷反舌殊俗异习皆服之⑤,德厚也。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⑥,庶草茂则禽兽归之⑦,人主贤则豪杰归之。故圣王不务归之者⑧,而务其所以归⑨。
强令之笑不乐;强令之哭不悲;强令之为道也,可以成小,而不可以成大⑩。
缶醯黄(11),蜹聚之(12),有酸;徒水则必不可。以狸致鼠(13),以冰致蝇,虽工(14),不能。以茹(15)鱼去蝇,蝇愈至,不可禁,以致之之道去之也。桀、纣以去之之道致之也。罚虽重,刑虽严,何益?
【注释】
①表:古代测日影、定时刻所立的标竿。
②响:回声。
③出:用如使动。乎:相当“于”。
④下:用如使动。
⑤蛮夷:古代南方民族称蛮,东方民族称夷。这里泛指华夏之外的四方各族。反舌:指四方各族语音与华夏不同。
⑥树木:毕本误作“树本”,今据众本改。
⑦庶草:众草,百草。
⑧务:勉力从事。
⑨所以归:使……归附的条件。
⑩小:这里指虚名。
(11)缶(fǒu):瓦器。圆腹,小口,有盖,用以汲水或盛流质。醯(xī):醋。
(12)蜹(ruì):同“蚋”,蚊类。
(13)狸(lí)这里指猫。
(14)工:精巧。
(15)茹(rú):腐臭。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