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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入京使(第1页)

【逢入京使】

岑参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岑参在唐玄宗天宝三载(744)进士及第后,过了六、七年的边塞生活。他擅长以七绝与七言歌行,反映边塞风光,其诗既洋溢风云之气,复流露儿女之情,为唐代边塞诗派的代表诗人。

《逢入京使》一诗,是岑参当天宝八载(749),首次从长安前往西域,充当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书记,于途中邂逅回长安的使者而作。诗人托使者捎个口信,向妻子报告平安。

当时的安西都护府治所轮台,在今新疆乌鲁木齐西北,一说在吐鲁番县。路途遥远,从长安到那里,困难重重,要花两三个月的时间。他在途中写过一首七绝《碛中作》。“碛中”,即沙漠之中。这首骑马经过沙漠地带所作的诗,有助于对《逢入京使》的理解。诗云: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

今夜未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这诗写从长安往西域,就像到天上去那么遥远、那么艰难。虽辞别家园已见月亮圆了两次(即过了两个月),却还没有到达目的地。眼前只有万里平沙,一望无际,不见人烟,今天夜晚还不知向何处去住。这首《碛中作》正好可作为背景资料理解此诗。《逢入京使》头两句,写旅途遥远,乡愁难遣。他走了两个多月,尚未到达任所。向东方眺望家园所在的京城长安,只见一条漫长的旅程,启示着自己远离了妻子,远离了朝廷,言念及此,不禁泪流不止,连两只衣袖都擦湿了,泪水还是淋漓涌面。“龙钟”,本形容老年人行动艰难,这里用以形容眼泪因以衣袖揩拭而纵横流淌的悲戚之状。

诗的后两句点题,路遇使者,请他捎个口信回家。说他自己正在沙漠中艰难行进,发现从安西回长安的使者。他们二人马头相对,一向西、一向东,行色匆匆。他想捎封家书回去,既无纸,又无笔,只能请使者传话给在长安的家人,说他虽然尚未到达任所,倒是一路平安的。第三句很真实,第四句很亲切,可以想见,当时当地他对使者寄托了无比的信赖。

七绝一般前两句多写景,后两句多抒情。像他的《碛中作》便是如此。但是,这首《逢入京使》却只第一句写景,其他三句都抒情。《碛中作》按时间顺序直抒胸臆,诗句为流水型。《逢入京使》,是两个因果句,因为望不见故园,才觉得思乡之苦,而泪流不止;因为无纸笔,才请对方捎口信。这种因果型诗句,节奏是沉郁顿挫的;流水型诗句,节奏是流利畅达的。再说,两首诗虽然都是抒情诗,却有所不同。《碛中作》完全抒发作者的内在感情,头两句写久别家园,后两句写无处投宿。这种感情,无可告诉,只能自己忍受,是完全主观的、悲痛的。《逢入京使》只有头两句抒发内心感受,三、四句便写了人际关系,有他乡遇故知之乐。这种感情悲喜交加,主客参半。两首诗虽然都诗中有画,但《碛中作》只见单人匹马;《逢入京使》则是马头并立,交头接耳,流露一点戏剧性和人情味,令人联想李商隐的诗句:“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颇感自然亲切。

岑参在马上相逢的“入京使”,有人推测,可能就是他的前任,惜未留姓名。但从岑参这个“掌书记”后任是诗人看,果真入京使是前任,谅非平凡之辈,岑参会记下其姓名,他也会留传几首诗下来。因而,我对某些人所作的推测,未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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