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引蛇出洞
“准备好了吗?”
王皓看着已经乔装打扮好的各位下属,然后问道。
“准备好了!”下属们齐声回答。
之前韩道明提出的那个计划在经过王皓的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决定采用韩道明所说的那种方法。
利用老旧小区改造这个借口,来对整个西郊区进行一次彻查。
为了保证这次行动的成功,王皓还专门向上级申请调动了整个宏源市全部的警力来配合这次行动。
按理来说,两个逃犯是不应该如此兴师动众的,但是由于这起鸵鸟肉案件,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宏源市人民的生命安全。
特别是在事件发酵之后,更是直接使人民生活在恐慌当中,社会舆论上也造成了非常巨大的影响。
当然,让上面最愤怒的,还是这次鸵鸟肉案件中,光是已经找到的受害者尸体,就高达十三具,而未被发现的受害者尸体,更是不敢相信。
这已经衍化成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再加上犯罪嫌疑人石磊和梅兰本身就是重罪逃犯,因此,他们两个的危险性已经到了一种不可忽视的地步,为了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即便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必须将他们两个捉拿归案。
什么是重大刑事案件呢?
重大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分类的一种。指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
如杀人致死或重伤的;爆炸、放火、决水、投毒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强奸妇女已遂或**幼女的;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的;残害妇女的;拐卖人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制造贩卖毒品的;以及使华侨、港澳同胞、来华外国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物损失较大的等,凡属重大刑事案件,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调查研究和审查材料基础上,分别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予以追究和制裁。
像是石磊和梅兰这样残害了数十位受害者的行为,已经是一种性质及其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了。
为了保证这次行动可以成功,上级甚至交代王皓,无论如何都绝对不能扩大影响,一旦嫌疑犯石磊和梅兰在缉捕过程中选择反抗,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将他们击毙。
一般情况下,警方在抓捕嫌疑人的时候,是很少会直接对嫌疑犯开枪的。
这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
犯罪嫌疑人指的是在侦查、开庭审判阶段对犯罪分子的统称。罪犯指的是宣判以后,对服刑的犯人的称呼,在法院未做有罪判决或者作出的有罪判决未生效之前,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后就要开始服刑,称之为罪犯。
因为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犯人,所以在抓捕的时候,很少会有警察接到可以开枪的指令。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对于正在行凶的犯罪嫌疑人,经警告无效,不采取措施可能会造成更大、更严重后果的,警察可以当场使用武器。至于是否要当场击毙,还要看具体情况。如,为抢救人质而击毙歹徒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枪击使犯罪分子失去犯罪能力,也属于此,一般在缺乏其它武器时才使用。这种情况下一枪击毙,就要负刑事责任了。
而因为石磊和梅兰并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已经确定了的罪犯,并且还是越狱逃犯。
在我国,越狱本身就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再加上石磊和梅兰以前本身的罪行,以及现在他们在鸵鸟肉案件中犯下的罪行,这些罪行全部加起来,足够他们死一百次了。
不过,上面对这起案件如此重视,也从侧面反应出了他们两个的危险性。
和之前王皓所遇到了所有罪犯都不同,石磊和梅兰是极其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