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硕看到一百只羊被冯四海收购,内心不觉一喜,虽然只是五百两银子,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赵硕可是一个踏实的人,一步一个脚印走到这,五百两银子他也很珍惜。
“帮什么啊,小意思啊,只要你给老哥提供好酒,这都不算啥!”
冯四海对着赵硕笑道,冯四海能够看出赵硕不仅仅是一个酿酒天才,更是一个潜力股人物。
所以,非常乐意和赵硕结交。
“冯老哥,这是?”
赵硕指着那一群赶入展示马厩里的一群胡马,一脸感兴趣的说道。
上一次,冯四海贩马归来,赵硕看着那些胡马就很有想法,但那个时候赵硕刚开始做酒,手上没钱,就没有进一步说什么,现在看到这些身体悠长很是挺拔的胡马,顿时意动起来。
赤燕帝国属于农耕帝国,是典型的封建皇权帝国,重农抑商,帝国本身不产好马,虽说能产一些本地马,但是这本地马四肢比较粗短,脖颈也短,哪怕是那些所谓挑选而出的军马奔跑能力和耐力,以及军事作战价值远不如那些胡马,这也是边防屡屡告急,胡人越来越放肆的原因之一。
“对了,上一次,欠老弟你一匹胡马!”
“本来那一张马牌可以换一匹入门级的100两银子胡马,今日我做主,一百两二百两三百两的胡马,老弟随便挑选!”
冯四海一脸豪气的说道。
“这可是冯老哥你说的!”
赵硕这一刻内心一阵激动,自己手里有着军马场这个资源条件,养一些胡马完全可以的,甚至可以用一些好的胡马和本地军马杂交,这样产下来的后代马驹,也能传承下来一些胡马的优良特性,甚至改良之下,能够拥有一个更好的军马种群。
这样,以后如果对胡人作战,己方军马最起码不会太差。
再者,就算是卖出去一些,价值也会更高。
想到这,赵硕随即走到那一百多匹胡马眼前。这些胡马中公马大多是一些阉割的骟马,母马最多,未阉割的公马只有十几匹,这种公马大多体型较大,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其中,为首的一匹未阉割公马,浑身漆黑,毛发黑亮,宛如马中之王,那灵动和桀骜不驯的样子,让赵硕眼前一亮。
“老弟,那些未阉割的公马,都是上好胡马!”
“这是提供给那些有钱人和贵族将领骑乘的马匹,这种马都可以用来改良种群和繁育杂交二代马驹!”
“价值比较高,一匹得千两以上!”
冯四海看赵硕在看那些未阉割的公马,对着赵硕一番提醒。
“那为首一匹个头最大的呢!”
赵硕指着为首那一匹未阉割的公马说道。
“那一匹是马王,好不容易遇见的,在一户胡人马群中是领头的存在,我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准备卖一万两银子!”
冯四海看赵硕说那一匹为首的未阉割公马,有些惊讶的说道。
这老弟眼力真不错,要么不选,一选就选这么个大家伙。
“我要了!”
“改日,给冯老哥送1000斤好酒!”
赵硕对这匹马越来越喜欢,军马场那种母军马不少,这匹胡马的马王一旦到了自己的军马场,不仅可以当一匹上好的公军马用,还可以繁育,绝对能将它的价值发挥到极致。
“既然赵兄弟这么说了,我就不推辞了!”
冯四海本来就打算卖10000两银子,现在有人这么快出价,他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