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你们打的?”
“嗯!”
林峰点了点头,“碰巧遇到了,就杀了几只!”
林峰说得轻松。
但其中的不易,大家都知道。
一时间众人看向林峰的眼神,满是崇拜和喜爱。
“你看看人家小峰这孩子,多有出息,这家伙又会挖人参,又会打猎的,林大脚两口子,是真有福啊!”
“咋的?你眼红了?”
“可不咋的,人家天天吃肉,我连肉味都闻不到,能不眼红么!”
“小峰这孩子确实好,能挣钱,长得还俊,就是可惜结婚了,不然我还真想把我姑娘嫁过去!”
“是啊,打小我就觉得他有出息!”
“小峰,刚从山上下来,肯定还没吃饭吧?要不要到婶子家吃一口啊?”
“不去他家,来叔家,咱爷俩喝两盅!”
“对,来我家,婶给你煎几个鸡蛋!”
。。。
看着眼前这些以前从未正眼瞧过他的乡亲们。
如今态度全都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林峰笑了。
这就是人性啊!
人就是这样,你没能耐时,都当你是臭狗屎。
贬低你,辱骂你,看见你,立刻躲得远远的,生怕你找他借钱。
但当你有能耐了,就又来巴结你,希望你能给他带来利益。
可是林峰很想说一句,巴结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啊?
“不用了,我们人多,还是回去吃吧!”
林峰淡淡一笑,“另外还有个事跟大家伙说一下,一会我们会在村子里卖狼肉,价格比市场上的会便宜一些,
也算是给乡亲们的福利了,大家若是有需要,就去我家购买!”
说完,林峰又跟大家闲聊了几句,然后就带着众人回家了。
“媳妇!”
刚到家门口。
林峰就看到站在那里翘首以盼的沈晚柠了。
急忙快跑过去将其抱住,“想没想我?”
“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