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夹子已经属于最受鄙视的那一类了。
“姐夫!我找到野猪群了,就在那边!不太远,小白领我去的!”
两人下完夹子已经到了下午。
耐不住寂寞的张强还是跟着小白上了山。
“那头野猪王在不?”
陆云筝今天时间台太紧,并没有过去查看。
“在那!他娘的,真尼玛的大,那玩意都郎当到地上了,也不闲冷,
你说一头猪咋那么多那玩意!”
张强傻呵呵的笑着,一般村里养的任务猪,达到重量就上交。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
站起来快要跟陆云筝一样高的野猪,就是看一眼都让人害怕。
“那玩意多不要紧,主要是她还能带崽子么?”
陆云筝随意的回道。
“咋不能带,咋的野猪也做绝育呀?”
张强一脑袋问号的回了一句。
可已经打扫战场,清理脚印的刑瘸子听完,呲牙乐得跟个大傻逼似的。
指着陆云筝,全都是佩服的表情。
都说找老毛子是大葱搅酱缸,丝毫不匹配。
可这玩意,不仅不匹配,还够不着呀!
都是结过婚有经验的人,一听就明白其中的含义。
但张强毕竟一根筋。
看着两人哈哈大笑,也就跟着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你可收着点,别带坏了好孩子,走吧,太阳都要落山了,在不走就来不及了,
还要将山货都运过来呢。”
当然,运送山货的活就不用乡亲们跟这两人了。
所有人都不理解。
可陆云筝给出的理由让他们也无法反驳。
“人太多,气味太重,而且那边刚收拾完,你们去就又乱了。”
实际上陆云筝在上山后就将所有的山货都放进空间。
顺便再看一眼那一箱子金条。
每一次进入空间,或者是无聊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