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办法?我看你是有主意了吧!就你那狗肚子里装不了三两香油的样,
说吧,又想要干嘛!”
刑瘸子看着吊儿郎当的陆云筝。
心里那还能不清楚。
“你看,我就说咱们能聊得来吧,啥事都瞒不住你。”
“这尼玛自由一辈子了,老了反而要给你打工,这世道你说说合理不?”
刑瘸子话虽如此,可也乐在其中。
自从跟了陆云筝,不仅救了他的命。
干的还不是那些危险的活。
主要是陆云筝这个人处理事情老练,不心慈手软,这点很合得来。
“这不都是给你积攒家底么。”陆云筝扔过去一根烟。
等点燃后才继续说道:
“其实也没啥,就上次那群野猪,上山的时候我碰到了,这几只就是在那野猪群里打的,
而且这几天忙活我也没跟你细说,里面还有一头野猪王,还是母野猪,
所以上次惊动了它们,在想讨巧一点就有点难办了。”
话音刚落,刑瘸子就来了兴致。
毕竟他养的狗帮的死就跟那群野猪有关。
特别是听到一个母野猪王。
不是男人对母的感兴趣,而是母野猪想要长大太难了。
不仅要摆脱自身的枷锁,还要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生长。
他打猎二三十年,听说过公猪王!
从来没听过母猪王!
“来!仔细说说!”
接着,陆云筝将遇到野猪群的情况说了一遍。
当然,着重说的还是那头母野猪王。
当听到最少五百斤以上的时候,给刑瘸子惊的手里的烟卷都掉了。
“我艹!这尼玛,小白这家伙行呀,有事是真跑呀!”
“那你看看。”陆云筝无奈的摆了摆手。
成也小白,败也小白。
这个狗日的玩意,简直比他见过的所有动物都聪明。
“不过都惊动了,就有点不太好办了,母猪群跟公猪群不一样,
公猪没有负担,脑子里只有吃,可母猪为了保护崽子,一项比较小心,
而且比其他族群还多了一些放哨的野猪,别看这玩意又脏又臭,可鼻子好事儿得很,
你上次碰到,要不是小白撵过来的,它们问道人的味道是不会招惹的。”
公猪见人就干。
不是它认识人,知道人危险。
而是这玩意脑袋不太灵光。
母猪则不同,生崽子的时候,大多时候都要靠近人的聚集地。
这样安全,靠近的野兽少,附近的吃食还多,对自己身是一种保障。
所以大部分的这玩意都认识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