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门前,他好好擦了脸,整理了头发,身上穿的是他补丁最少的衣裳。
他娘都说整个村里没有一个比他模样好的男人。
这臭婆娘,居然一点都不动心?
他下意识打量着林棠枝。
身上穿的是细棉布做的衣裳,浅浅的紫色,穿在身上显得人年轻又不轻佻。
一个补丁没有不说,料子一看就是新的。
脚上穿的是布鞋,也是新的。
头上虽只别了根木簪子,但那木头瞧着是好的。
而且头发乌黑,面容白里透红,跟村里妇人面黄肌瘦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一看就是吃得好,过得舒心。
宋家顺暗自咬牙。
臭娘们过这么好。
这银子若是给他,那日子过得岂不是比神仙还自在?
他打量林棠枝的时候,林棠枝也快速打量他两眼,不过很快就没什么兴趣地移开了目光。
农家人学读书人穿长衫。
扣子系得歪歪扭扭,显得人不伦不类。
脚底下穿的是草鞋,瞧着家里并不是个富裕的,偏偏手上一点干农活的痕迹都没有。
大概率是个缩在家里等吃等喝,一点活不干的。
“我姐姐不在家,这副模样也不好回家。要不你带我回家清洗一下手上的血?你放心,只要洗干净,我立马离开。”
他故意露出温和的笑脸,自以为风度翩翩。
“怎么说,我这手也是为了救你才伤的。”
林棠枝想也没想,直接拒绝:“我一个寡妇,家里只有几个孩子,不方便。而且我刚从里正叔家来,他家有人。”
宋家顺都不知道在心里骂林棠枝几回了。
这个女人,怎么一点风情都没有?
偏长得有几分姿色,细皮嫩肉的,便是爱答不理,也勾得他心里痒痒的。
“实不相瞒,我曾见过林娘子一回。”
林棠枝“哦”了一声。
见过她的人多了去了。
宋家顺上前两步,做出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
“只是那一回,便对林娘子倾心,每晚更是夜夜入梦。可惜林娘子已嫁为人妇,我就算是再倾心,也没机会,实在是人生遗憾。”